简历投递
应聘人员在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或现场招聘投递应聘简历。
筛选简历
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师根据工作经验、专业技能、综合能力等筛选出基本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简历。
面试通知
由人力资源部,根据用人部门确认后的面试侯选人简历,以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,并以短讯和电子邮箱形式发送给面试侯选人《面试通知书》及《面试路线图》。
面试初试
由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师及部长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,并填写面试评语,符合要求再推给用人部门部长面试。
面试复试
用人部门部长及相关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,并填写面试评语。
录用审批
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师对复试通过计划录用的应聘人员,填写录用审批表。呈相关领导批准。
录用通知
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师根据批准的审批表,制作《录用通知书》电子档注明录用岗位、劳动合同期限、试用期、薪资、工作时间、入职手续等,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录用员工。
录用回执
被录用员工需在接到邮件三日内,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是否接受录用。
入职报到
新入职员工根据《录用通知书》附件《入职手续办理事项》准备报到所需证件及其他资料,未按规定准备齐全资料不得入职。有特殊情况需以邮件或电话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。